石家庄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建设环保局关于印发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1-07-29 查看次数:
局全体:
为推进我局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推行监督检查随机抽查工作,根据《2021年石家庄综合保税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部署要求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督领域全覆盖,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深入推进我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全面开展,进一步完善各项制度,健全监管机制。
(二)以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部门联合抽查为抓手,实现双随机、一公开在我局监管领域全覆盖。
(三)强化抽查结果应用,实现抽查结果全部及时向社会公示。
二、主要工作任务和分工
(一)统筹制定年度工作计划
依据监管职责认真谋划本单位2021年度抽查计划,第一次部门抽查时间为2021年6月至8月,第二次部门抽查时间为2021年8月至10月,第三次部门抽查时间为2021年10月至12月,根据综合保税区“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领导小组办公室随机抽取企业,协助综合保税区“双随机、一公开”领导小组做好随机抽取检查人员工作,并进行实施联合检查,完成年度随机抽查计划的制定,及时上报并向社会公示。
(二)进一步完善健全制度机制
要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依据石家庄市综合保税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结合我局日常行政执法监管的需要,明确抽查依据,抽查内容,抽查方式,调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现场检查作业指导书和随机抽查工作实施细则,根据单位职能和人员调整情况及时动态调整检查对象名库录,执法人员名库录及时向社会公示。
(三)要积极探索随机抽查的新模式新方法,科学合理地实施随机抽查检查,做到检查按计划,抽查有程序,流程有记录,结果又公示。不得有双随机、一公开的空白,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
(四)强化抽查结果公示运用。要在抽查检查后5 个工作日内将抽查结果上报领导并公示结果接受社会的监督。
(五)加大宣传和业务培训力度。要强化对随机抽查的宣传报道,不断扩大服务对象社会的认知度和参与度,形成良好的社会监督氛围。积极组织“双随机、一公开”业务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确保抽查结果规范统一。
(六)加强档案规范化管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归档资料要实现标准化。加强“双随机、一公开”档案材料的收集和保管工作,及时上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做好档案材料留存。每月及时向综合保税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或更新档案资料,确保备查档案资料内容齐全、标准统一、材料真实。
三、时间安排
(一)2021年我局共组织三次“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抽查,第一次抽查时间为2021年6月至8月,第二次抽查时间为2021年8月至10月,第三次部门抽查时间为2021年10月至12月,由随机抽取检查人员对抽取单位实施检查。按照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和具体工作计划,分解各项任务,明确时间进度,落实工作要求。
(二)建立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制度,每月报送不少于一份推进工作信息,按计划组织实施抽查,公示抽查结果。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充分认识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重要性,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是优化营商环境的有力举措,是加快信用体系建设、创新事后监管的重要内容。加强对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领导,根据职能和人员调整,及时调整和补充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协调配合。
(二)严格落实责任。要严格按照职责分工积极推进本单位相关工作,实行一把手工程,指定专人承办,制定本单位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方案,同时抓好落实,我局将对各职能部门推动开展情况适时进行通报。
(三)落实信息联络员制度。严格执行信息联络员制度,及时报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开展情况。
联 系 人:张林克 手机:0311-83508383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