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党务政务  > 办事指南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办事指南
发布时间:2016-02-16  查看次数:1
 
事项名称: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

 
设定依据:
1.《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第二部分(一)、(二)、(三);
2.《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2016年国务院令第673号)第三条;
3.《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2017年国家发改委令第2号)第四条;
4.《河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实施办法》(冀政字〔2018〕76号)第四条。
  
申请条件:
企业投资建设《河北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外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办理材料:
1.备案申请表
2.节能登记评估审查意见
3.组织机构代码证
办理流程:
1、申请单位提出核准申请,提供相应材料
2、经济发展局接收材料进行审核
3、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属于经济发展局职责范围的,出具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
4、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
5、依据有关规定作出决定
6、准予许可的,出具准予许可决定书,核发河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
7、申请人领取
办理期限:1个工作日
8、时限说明:
办理期限: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及依据:无
受理部门:经济发展局
办理地点:石家庄综合保税区管委会1604房间(石家庄市藁城区增村镇杨马村)
办理时间: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周六、日休息
联系电话:(0311)88297881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