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石家庄市审定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申请书1份;
2、土地使用证明文件(土地证或土地出让合同、用地红线图)复印件1份;
3、发改局批准文件(投资计划或核准、备案文件)复印件1份;
4、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复印件1份;
5、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7份;
6、规划设计条件复印件1份;
7、高层建筑日照分析报告2份;
8、重要项目交通影响评价2份;
9、批前公示及利害关系人意见等相关证明材料1份;
10、改建、扩建项目的房屋权属证明及扩建鉴定报告1份;
11、法人委托书1份;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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