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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综合保税区西南片区至正定高新区污水处理厂污水管网工程EPC总承包监理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8-12-28  查看次数:1

工程名称

石家庄综合保税区西南片区至正定高新区污水处理厂污水管网工程EPC总承包监理

建设单位

石家庄空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工程地点

石家庄综合保税区至正定高新区

建设内容

云港路-怀丙路段新建DN500重力污水管道1497m;怀丙路-污水处理厂段新建DN600重力污水管道532m。新建污水检查井37座。

建筑面积

/

招标内容

监理招标

工程招标范围

本工程的设计、施工阶段全部监理工作。

招标代理单位

大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投标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市政工程专业,取得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专业以注册证书载明的专业为准;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详见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格审查文件价格

招标文件价格

0元

联系人

贡森

联系方式

18633486208

公告发布

开始时间

2018年12月28日

公告发布

截止时间

2019年1月4日

招标文件下载

开始时间

2018年12月28日

招标文件下载

截止时间

2019年1月4日

公告内容

公告内容

石家庄综合保税区西南片区至正定高新区污水处理厂污水管网工程EPC总承包监理招标公告

工程名称:石家庄综合保税区西南片区至正定高新区污水处理厂污水管网工程EPC总承包监理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石家庄综合保税区西南片区至正定高新区污水处理厂污水管网工程EPC总承包监理已由 正定县(正定新区)行政审批局  以  正行审投资[2018]59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石家庄空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是石家庄综合保税区西南片区至正定高新区污水处理厂污水管网工程涉及云港路-怀丙路段新建DN500重力污水管道1497m;怀丙路-污水处理厂段新建DN600重力污水管道532m。新建污水检查井37座。现对本工程的设计、施工阶段全部监理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3.2资质条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市政工程专业,取得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专业以注册证书载明的专业为准

3.3投标单位没有违章查处和限制投标的情形,评标时由评标专家对投标企业是否有不良记录上网查询:信用中国(如投标企业在信用中国中的不良记录有明确处罚结果,依据处罚结果执行。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报名 

4.2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公告发布结束时间: 

4.3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18年12月28日至2019年1月4日(每天9:00-17: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4.4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下载相关招标文件、图纸,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潜在投标人如未从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0元,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交至招标代理机构,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5.1投标截止时间:2019121930

5.2开标时间:2019121930   

5.3开标地点:正定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石家庄空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综合保税区

联 系 人:丁工

联系电话:15132177711

招标代理机构:大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长安区美东国际商务中心C座

联 系 人:贡森

联系电话:18633486208

郑重公告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
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
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
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
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
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
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
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
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
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
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
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
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
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
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
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