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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自贸区(正定)细胞组织库及干细胞制备、临床转化应用研究中心技术改造项目 决定公示 发布时间:2026-09-15 查看次数:1
根据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已经对该项目做出审批决定。现将审批决定情况公开。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
联系电话:88290098
通讯地址:正定新区商务中心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正定片区政务服务管理局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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